发布时间:2019-10-13 丨 阅读次数:28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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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艳不慎遗失购买西安市龙湖香醍国际社区28号楼11501室票据3张,票号:2083224、00027431、00027945,现声明作废。
★因本人不慎丢失车号为945013人保财险交强险标志,单证识别码为:AMDZAE0019ZA0,流水号为:61001800744123,声明作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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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磊(410702198409032037)不慎将购买西安三迪枫丹1-22002号房购房收据丢失,票据号5436413,金额743906元,声明作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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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蒋奇峰(身份证号:310115198309110910)不慎将万科金域东郡项目21号楼2单元1803室购房收据遗失,票号:0173444,金额172148元,票号:0168296,金额:10000元,声明作废
★于娜(身份证:610103198605302461)不慎将购买的中建开元壹号三期A区17座6单元-1层6F196号车位合同,合同编号:5223056,备案号:Y15066414丢失,以及车位6F195号车位合同,合同编号:5223059,合同备案号:Y15066415丢失,声明作废。